在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上,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政权建设,提高村干部待遇的建议,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,并结合我市实际,提出了明确的落实意见。现就建议办理情况回复如下:
由于受政策及经济发展水平所限,目前,确实存在村干部政治待遇难落实,经济待遇偏低的问题。针对这一现状,市委组织部、市农办先后组织专班深入各地进行了专题调研,并提出了相应的激励保障措施,努力为农村基层干部解除后顾之忧。在政治上,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,积极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,让农村基层干部通过考试成为公务员,使他们真正感到工作有盼头。今年,我们已经通过公开考录在全市选拔了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、村委会主任为乡镇公务员。在生活待遇上,一是建立农村干部薪酬保障机制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的误工补贴制度,特别是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村级干部薪酬制度,并保证能够按时足额发放,使他们的生活有基本保障。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镇村,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,确保镇村两级能够正常运转。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社会保险制度。结合农村的实际,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基层干部的养老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,有条件的地方,可根据村干部的任职年限、贡献大小等情况,为村级干部办理一定的人身伤害保险,使他们可以老有所养、病有所医,彻底解除农村干部的后顾之忧。三是从生活上关心照顾农村基层干部。对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有困难的干部,每年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,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。
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
2007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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